家里母亲今年5月份在事业单位作为临聘合同工退休,但是当时单位有意向退休后反聘,于是家母在5月到9月依然在那里上班并按月收到工资,但在9月底在上班时中午去食堂吃饭过程中被车辆撞到骨折,无奈走正常请假流程于家中休养,但是期间工资一直发到11月,今日单位告知不反聘了工资也只发到11月份,请问这样是否合法?另外这样产生劳动关系过程中受伤是否属于工伤?
律师解答
你好,你母亲去医院养病,好后三个月需做伤残鉴定,然后请单位走工伤。如果劳动纠纷,可以去单位注册地的劳动仲裁解决,如对裁解不服可以走诉讼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