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规定产假98天,符合条件的额外增加60天。
法律依据:《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五条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正常产假98天,最多可休158天。 法律规定: 《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五十五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企业事业单位职工依法登记结婚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10天;
产假最多休178天,包括法定产假98天以及地方规定80天。 法律依据: 《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享受八十日的奖励假,男方享受
产假最多休158天,包括法定产假98天以及地方规定60天。 法律依据: 《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七条:对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