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2、难产,增加产假15天; 3、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4、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 5、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6、晚育产假,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本省计划生育条例规定。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产假最多休158天,其中国家规定产假98天,符合地方规定的增加产假60天。 法律依据: 《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五条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国家法定产假休息98天,符合地方条例规定的可延长产假三个月。 法律依据: 《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七条:依法办理婚姻登记的夫妻,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十八日,
国家规定产假98天,符合条件的可享受产假180天。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