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假最多可休180天,其中国家规定产假98天,符合地方规定的可延长为158天至180天。
法律依据:《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一条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产假最多休158天,包括法定产假98天以及地方规定60天。 法律依据: 《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三条: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条例规定生育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假期外
产假最多休178天,包括法定产假98天以及地方规定80天。 法律依据: 《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享受八十日的奖励假,男方享受
正常产假98天,最多可休158天。 法律规定: 《内蒙古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九条: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增加婚假十五日;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除享受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