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无偿使用的房屋如何缴纳房产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8号)第一条规定,无租使用其他单位房产的应税单位和个人,依照房产余值代缴纳房产税。 2、租赁合同约定有免收租金 依据财税[2010]121号规定第二条规定,对出租房产,租赁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约定有免收租金期限的,免收租金期间由产权所有人按照房产原值缴纳房产税。因此,不少纳税人认为在免租期内由承租房屋的应纳税单位缴纳房产税。但财税[2010]121号规定,免收租金期间由产权所有人按照房产原值缴纳房产税。 你单位根据你提问按第一种情况纳税。反之按第二种规定纳税。 3、如无法取得房产原值可请房地产评估机构或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按评估价值作为原值进行纳税,评估方法为重置成本法;或请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核定房产原值进行纳税。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1、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限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如果是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 2、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
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规定,国家赔偿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因行使职权给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人身权或财产权造成损害,依法应给予的赔偿。国家赔偿由
房屋买卖合同能解除,只要满足条件。 1、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2、如果是有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的,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