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 2、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学习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 3、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1、车辆违章去车管所或者交警队处理。车辆处理违章时,车主需要携带驾照和行驶本,去车辆违章地或车辆注册地任何一个交警队或行政综合处理大厅可以接受处理。 2、如果违章没有
1.如果是一次扣12分,只能用一个驾驶证来消分;如果两次以上扣12分,可以用两个驾驶证来消分的。 2.《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关于扣分达到12分的规定如下: 机动车驾驶人在
车辆违章扣分不去处理如果分数累积达到12分的,交通警察可依法扣留驾驶证,车主有扣分记录,如果在上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处理交通违章罚款缴费的,则驾驶证扣分会转入到下一个记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