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 附加刑的种类如下: (一)罚金; (二)剥夺政治权利; (三)没收财产。 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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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仲裁机构是没有强制执行权的,其仅可以对于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纠纷作出仲裁决定,仅人民法院可以作出强制执行的行为。 2、《仲裁法》规定,当事人应当履行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
1、人民检察院决定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应当在向犯罪嫌疑人宣布后交由公安机关执行。 2、对犯罪嫌疑人采取保证人担保形式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将有关法律文书和有关
1、对于被判处死刑或者死刑缓期2年执行尚未减刑的罪犯,一律不准监外执行。 2、罪犯在监外执行期间,应当计算在刑期以内。当监外执行的原因消失(如病愈、哺乳期满)后,如果刑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