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1999年08月04日实施) (1)采取保证金形式取保候审的,保证金的起点数额为一千元。 (2)综合考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情节、性质,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经济状况,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等情况,确定收取保证金的数额。 2、公安部关于取保候审保证金的规定(实施日期:1997.01.15) (1)保证金的数额,应当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犯罪嫌疑人的经济状况以及案件的性质、情节、社会危害性以及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等情况,综合考虑确定。 (2)对经济犯罪、侵犯财产犯罪或者其他造成财产损失的犯罪,可以按涉案数额或者直接财产损失数额的一至三倍确定收取保证金的数额标准; (3)对其他刑事犯罪,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保证金的数额标准可以确定在2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1、行为人若因涉嫌暴力取证被刑事拘留的,若满足取保候审的相关适用条件则是可以申请取保候审的:《刑事诉讼法》 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
我国相关法律就监视居住的程序规定有: 1.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都有权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监视居住措施。 2、具体操作程序为:承
解除取保候审时,取保候审保证金单据不需要交回派出所。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凭解除取保候审通知书即可。根据《刑诉法》相关规定,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