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节特别恶劣,主要是指下列几种情况: (1)造成了特别严重的后果,如致多人死亡;或者致人重伤的人数特别多;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特别巨大。 (2)明知没有安全保证,甚至已发现事故苗头,仍然不听劝阻、一意孤行,拒不采纳工人和技术人员的意见,用恶劣手段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等。 (3)事故发生后,行为人表现特别恶劣。如事故发生后,不积极采取抢救措施抢救伤残人员或防止危害后果扩大,只顾个人逃命或抢救个人财物,使危害后果蔓延扩大;或者事故发生后,为逃避罪责,破坏、伪造现场,隐瞒事实真相,嫁祸于人。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需要结合事故具体情况来定。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负刑事责任,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
1、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2、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也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有三种:完全无刑事责任年龄、相对刑事责任年龄、完全刑事责任年龄。 《刑法》第十七条【刑事责任年龄】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