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判决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若想一次诉讼就达到解除婚姻关系的目的,则需要准备充足并符合判决离婚条件的证据,法院会根据原告的诉讼主张及提供的证据来判决。所以,准备充分才是胜诉的关键。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离婚诉讼管辖的规定是这样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十二条 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
宣告失踪只能通过诉讼离婚。即当事人就其配偶失踪的事项向人民法院主张宣告失踪,直接向法院提起离婚主张,且我国法律规定,一方被宣告失踪的,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起草离婚起诉书,应当具备下列内容: 1、要写明原告和被告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籍贯、工作单位和住址。如果有诉讼代理人,还应当写明诉讼代理人的姓名、职业、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