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期限届满后,租赁合同没有解除,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生效,但租赁期限变为不定期。 《民法典》 第七百三十四条,【续租】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租赁合同期限届满后,租赁合同没有解除,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生效,但租赁期限变为不定期。 《民法典》 第七百三十四条,【续租】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