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假最多休158天,其中国家规定产假98天,符合地方规定的增加产假60天。
法律依据:《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五条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产假最多休158天,包括法定产假98天以及地方规定60天。 法律依据: 《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三条: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条例规定生育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假期外
产假最多休128天,其中国家规定产假98天,地方规定产假30天。 法律依据: 《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三条:晚婚公民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15天;已婚妇女晚育的,除
产假最多休158天,包括法定产假98天以及地方规定60天。 法律依据: 《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三条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