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一般不能提起精神损害赔偿。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规定:“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认定精神损害达到赔偿的标准,需要达到一定的程度,而劳动纠纷一般不涉及人身侵权损害,因此劳动纠纷一般不能提精神损害赔偿。 【相关延伸】 问:哪些案件可以申请精神损害赔偿? 答: 1、因人身权益或者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受到侵害,自然人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2、非法使被监护人脱离监护,导致亲子关系或者近亲属间的亲属关系遭受严重损害,监护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3、死者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隐私、遗体、遗骨等受到侵害,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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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纠纷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
产假最多休158天,包括法定产假98天以及地方规定60天。 法律依据: 《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三条: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条例规定生育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假期外
产假最多休158天,其中国家规定产假98天,符合地方规定的增加产假60天。 法律依据: 《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五条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