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能否质押,需根据具体情况分析: 1、首先,我国《民法典》并没有规定普通债权不可以质押,而民事规范属任意性规范,允许当事人自由处分自己的权利,所以,普通债权质押担保并不违反法律或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视为合法。 2、证券债权是指债权以证券为表现形式,其与证券不可分,离开证券,债权就无所依附,且行使债权必须以持有证券为前提,否则不能主张权利。我国立法确认了证券债权可以入质。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四十条,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 (一)汇票、本票、支票; (二)债券、存款单; (三)仓单、提单; (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 (五)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 (六)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债权人在债权申报时需要提交的资料如下: 一、债权申报表; 二、证明债权申报人主体资格的材料; 三、证明债权发生事实及其数额的材料; 四、债权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法律
债权人行使不安抗辩权的条件为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证据表明对方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丧失商业信誉,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
1、基于票据行为而在当事人之间所发生的特定的债权债务关系。 2、在票据关系中,票据当事人享有的票据权利、承担的票据义务是票据关系的内容。票据关系的内容分为两类:一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