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预备不属于情节较轻,犯罪情节的轻重与犯罪的手段和方法、犯罪的动机、犯罪的结果和后果、行为人主观方面等情况有关,比如过失犯罪的行为人主观恶性相对较小,相对于故意犯罪可优先考虑认定为犯罪情节较轻。而犯罪预备是犯罪过程中的一种犯罪形态,两个不可以混为一谈。
法律依据:《刑法》第二十二条 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第六十一条 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判处。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刑事案件被告人从轻、减轻处罚的酌定情节有: 1、自首。 2、坦白。 3、立功。 4、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 5、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可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较重”: (一)多次扰乱单位秩序的; (二)扰乱单位秩序过程中故意损毁办公用具、设施,或者损毁重要文件、档案等材料,无法弥补的; (三)无理推拉、纠缠、辱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