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对“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规定: 第一,军人一方重婚或与他人婚外同居的。 第二,军人一方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第三,军人一方有赌博、吸毒等恶习。 第四,军人一方有其它重大过错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一条【军婚的保护】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1、破坏军婚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破坏军人婚姻关系的故意。就是说行为人必须明知对方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其结婚或者同居。 2、如果是确实不知道,由于现役军人的配偶隐瞒事实
1、结婚登记程序不同: 军人结婚需要部队审批,普通婚姻只要男女双方属于未婚且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就可结婚。 2、离婚程序不同: 普通婚姻离婚只要男女双方无相关纠纷就可协商离婚
1、可以提出离婚。 2、这里存在几种情况: (1)须经军人一方同意的情况:如果女方不是军人,提出离婚需要经过男方同意,男方不同意的,可以找对方的部队领导沟通一下。 (2)无需军人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