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夫妻结婚之前父母出资购买房屋产权登记在出资者子女名下的,法律规定认定为是明确向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予,该部分出资应该认定为该子女的个人婚前财产;若产权登记在子女配偶名下的,除非当事人能证明父母出资当时有明确的向一方赠予的意思表示,一般应认定为向双方的赠予,该部分出资业应认定为夫妻共同所有。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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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资方式,是指为公司或企业投入股份的形式。 按照《公司法》第27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的方式有以下几种: 一、货币。设立公司必然需要一定数量的流动资金,以支付创建公
赠与合同的特征有: (1)赠与合同的主体是赠与人与受赠人; (2)赠与合同是诺成合同,也是无偿合同,即不要求受赠人支付一定的对价; (3)赠与合同其内容是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 《民法典》第
1、股东赠与资金赠与方是否需要交税的确认方式:若企业接受股东赠予财产计入资本金的,不作为收入进行所得税处理; 2、作为收入处理的,应计入收入总额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股东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