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人可以放弃继承。《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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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弃继承权的后果是失去了自己继承的那部分遗产,同时不必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承担清偿的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规定: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
1.继承权的接受,是指享有继承权的继承人参与继承、接受被继承人遗产的意思表示。 2.自继承开始,客观意义的继承权也就转化为主观意义的继承权,继承人得自主决定是行使继承权、
房屋居住权不可以继承。 根据我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规定,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