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并不完全等同于开除。开除属于过失性辞退,劳动者存在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情形时,用人单位可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但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情形还包括:经济性裁员;非过失性辞退;协商解除;其他。所以公司解除劳动合同不等同于开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在试用期也需要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
劳动合同的年限是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一致后依法确定的,可以是一两年或者三五年。劳动合同按期限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
公司未盖章的合同,其法定代表人未签字的,合同无效。如果公司已经履行了合同的主要义务,对方已经接受,则认定合同已经成立,合同有效。当事人以合同形式订立合同的,应当自当事人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