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公司来说一般公司兼收和并购都是一件能够在公司的长久的纵向发展和扩大的横向发展商都有很大的帮助。但是也并不是说公司的兼并就是只有一种类型和一种模式。所以对于很多的人来说在公司的兼并收购上并不是那么清楚和明白。那么公司收购与兼并的类型有哪些呢?江苏茂通律师事务所李修建律师解析。 一、公司收购与兼并的类型有哪些? (一)按照并购后双方法人地位的变化情况划分按照并购后双方法人地位的变化情况,可将上市公司并购划分为收购控股、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 1.收购控股,是指并购后并购方存续,并购对象解散。 2.吸收合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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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蓄意破坏公司财产的行为应这样量刑: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蓄意破坏公司财产构成故意毁坏财物
一、发起设立,又称“同时设立”、“单纯设立”等,是指公司的全部股份或首期发行的股份由发起人自行认购而设立公司的方式。 与之相对的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
欠债就要还钱,这本是天经地义的。不过,在现代,很多债务人都不还债,导致债权人不得不提起诉讼。到这个地步,就会涉及到强制执行的问题。江苏海信律师事务所律师解析。什么是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