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民法典》规定,一种情况就是结婚的时候进行过婚姻登记,但是后来生活中遗失了并且之后并没有到婚姻登记机关补办结婚证,要是这种情况下夫妻相互选择离婚,那么就要先到婚姻登记机关补齐结婚证才能进行离婚登记。要是双方的结婚证都丢了,并且机关的登记记录已经没有保留,可以出具相关证明确定夫妻关系为事实,从而补办结婚证后可以离婚。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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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书可以更改或补充。根据规定,当事人达成的以协议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调解离婚为条件的财产以及债务处理协议,如果双方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
条件: 1、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民法典
对离婚判决没有影响,但是会有房产所有权纠纷。房产证有没有对方的名字有区别,如果双方离婚,因为财产分割产生纠纷诉至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对房产进行分割时,会根据该房产的情况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