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效合同,是指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其严重欠缺有效要件,在法律上不按当事人之间的合约赋予其法律效力。 根据《民法典》第一编第六章的有关规定,无效合同的情形如下: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合同。 (2)双方以虚假意思表示,签订的合同。 (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范及公序良俗的合同。 (4)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合同。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条,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合同的生效要件: 1、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 4、合同必须具备法律所要求的形式。 按照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一般主合同无效的,保证合同也无效。因为保证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所以主合同无效其从合同自然也无效。 但如果担保人与被担保人约定,否定主合同与保证合同之间的从属关系,并且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