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假最多休158天,其中国家规定产假98天,符合地方规定的增加产假60天。
法律依据:《青海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六条: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可以享受婚假十五日;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假期外,延长女方产假六十日,给予男方看护假十五日。公民接受计划生育手术享受国家规定的休假。 在前款规定假期内按出全勤发工资,不影响调资、晋级、福利待遇和评奖。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不能。《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规定,女职工生育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享受产假。产假期间的生育生活津贴按照相关规定计发。而对于其工资待遇的规定,《社会保险法》规定:
1、双方按法定结婚年龄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如果符合晚婚年龄,可享受晚婚假15天。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同一地点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2、在探亲假期间结婚的,单
正常产假98天,最多可休158天。 法律规定: 《内蒙古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九条: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增加婚假十五日;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除享受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