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签订的租赁合同在一定的情况下是有效的。分公司虽然没有独立的财产和法人资格,但只要分公司经过工商部门的登记后,领取了营业执照,分公司可以作为《民事诉讼法》上的其他组织成为民事诉讼当事人,对外签订合同。没有营业执照的话,只能以总公司名义签订。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四十条 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的其他组织是指合法成立、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财产,但又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组织,包括: (1)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私营独资企业、合伙组织; (2)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合伙型联营企业; (3)依法登记领取我国营业执照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 (4)经民政部门核准登记领取社会团体登记证的社会团体; (5)法人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 (6)中国人民银行、各专业银行设在各地的分支机构; (7)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设在各地的分支机构; (8)经核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乡镇、街道、村办企业; (9)符合本条规定条件的其他组织。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1、分公司不可以独立转让,不可以独立承担责任,因为没有法人资格,没有独立的财产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分公司的债务由总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当然可以先由分公司的全部财产承担,不足
一般情况下,是能以分公司为被告起诉的。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分公司可以作为诉讼主体参与民事诉讼,但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无法承担民事责任,分公司参与民事诉讼的法律后
1、分公司撤销后和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要依据员工在公司工作年限给予经济补偿,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 2、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