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自书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分,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 2、自然人在遗书中涉及死后个人财产处分的内容,确为死者真实意思的表示,有本人签名并注明了年、月、日,又无相反证据的,视为自书遗嘱。 3、自书遗嘱应当由遗嘱人亲笔书写遗嘱的全部内容并签名,注明年、月、日。自书遗嘱属于遗嘱中的特殊形式,是指遗嘱人亲笔制作的书面遗嘱,遗嘱人有权依照法律的规定,根据自己的意志对死后的财产预先做出处分。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一、告知当事人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具有遗嘱能力,即遗嘱人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告知当事人遗嘱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遗嘱人在订立遗嘱时完全是出于自愿,按照自
遗嘱的内容一般包括: 1.立遗嘱人的姓名、年龄、性别等 ;2.立遗嘱人的家庭情况; 3.订立遗嘱的原因;4.遗嘱处分的财产状况; 5.处分财产的种类、名称、数量和所在地等; 6.遗嘱
遗嘱公证不需要子女到场,立遗嘱人对自己所有的财产有处分权,不需要经过他人同意。 任何形式的遗嘱,都不要求继承人到场。在立遗嘱公证时只是要去公证处公证即可。 法律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