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关系不适用劳动仲裁。《劳动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 (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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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劳动仲裁的时候是需要证据,一些申请劳动仲裁的人为了仲裁结果能够偏向自己,但自己又没有足够的证据,于是就会铤而走险作一些伪证。那么,在劳动仲裁时遇见伪证我们该怎么办?
当事人向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执行已经生效的仲裁裁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一条,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
劳动仲裁强制执行期限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