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弟弟从前在某旅游机构干了一两个月,只不过是员工,也没拉几笔业绩,案涉金额大概十几万,机构出事前就跳槽了,当时高管都被判刑了。今年春节前的时候被警官传唤过,随后说没事就放回来了。结果昨天早上3点多,警官就到我家了,把我弟弟带走了,说还是之前旅游机构涉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事,就直接带去房山第一看守所了,但是他们机构高管不已经被判了吗?怎么还追究我弟弟的事儿?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案件判过后还回再抓人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员工可能判几年?
律师解答
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积极退赃退赔,减少损害结果发生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