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双方自愿离婚的,对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到一方户口常住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2、不符合上述情况的,由女方向男方所在地的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在确定夫妻感情破裂,调解无效的情况下,判决准予离婚。 3、《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1、可以选择先补结婚证再办离婚证的方式离婚。 2、双方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其中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3、婚姻登记机关
离婚还住在一起那么就是属于同居的关系,财产的分配一般是个人的财产为各自拥有,而对于共同财产,那么就要进行平分,即共同共有,同居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房产,不管双方
1、可以。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婚姻存续期间,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而不是说只有离婚后才能索要抚养费。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