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书遗嘱的内容可以是遗赠的。代书遗嘱一般指的是遗嘱人请他人代替自己书写内容的一种遗嘱。且遗嘱人口述遗嘱内容,由见证人代替遗嘱人书写遗嘱。代书遗嘱不是代书人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遗嘱,而是代书人按照遗嘱人的意思表示,如实地记载遗嘱人口述的遗嘱内容,而不可对遗嘱内容作出任何更改或修正。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1、申请。立遗嘱的老人亲自前往公证机关填写公证申请书,并出具身份证明、财产证明及其他有关证明; 2、审查。公证人员要对遗嘱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认真审査,主要审查遗嘱人是
一、办遗嘱公证由立嘱人持证明个人身份的证件到户籍地的公证机关办理,如行动不便,也可邀请公证员到立嘱人住地办理。法律规定,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二、《民法典
1、工程范围; 2、建设工期; 3、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 4、工程质量; 5、工程造价; 6、技术资料交付时间; 7、材料和设备的供应责任; 8、拨款和结算; 9、竣工验收; 10、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