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为他人担保的时候,担保人和借款人也是一种关系,担保人有连带责任,当借款人把贷款还清之后,担保人就不需要承担责任了。如果借款人没有还清贷款,要看担保人签订的是一般保证还是连带责任保证,如果是一般保证则要到借款人确实不能偿还之时才能要求担保人代为还款;如果是连带责任保证,则贷款机构可以直接在贷款逾期后要求担保人代还借款,在担保人代为偿还借款后,可以取得代位追偿权,取得后可以要求借款人偿还自己的代偿债务。 二,如果是想要解除担保,则要看担保人和借款人以及贷款机构在签订贷款合同时的相关规定。通常来说,在合同规定的担保期间,担保人和借款人的连带关系都是存在的,如果是贷款合同上担保规定的担保期限到期,那么担保关系在到期后就自动解除。另外,在执行担保的过程中,必须是借贷和担保三方共同约定解除担保,才可以在担保执行的过程中解除担保关系。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1、债务纠纷的诉讼费不一定是担保人承担,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2、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
1、抗辩权随之移转; 2、受让人成为新的债权人; 3、从属于主债权的抵押权、利息债权等权利将一并转移给新的债权人,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权利除外; 4、债务人需要向新的债权人履行
一、完善商业银行内部控制制度。 二、探寻不良资产资产证券化途径。 三、建立存款保险制度。 建立中国的存款保险制度,要根据不同类型银行的风险程度确定不同的保险费率对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