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房产证不能按时办理下来的情况,可以说是相当常见,对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有规定:“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九十日;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九十日。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这个条文明确规定了开发商逾期办理房产证应承担的责任。 在实际生活中,房产证迟迟办不下来,有很大比例的原因是因为开发商出售手续不能及时办理齐全,对此,购房者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为了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购房者在签订购房合同时,一定要将办理产权证的期限约定清晰、明确,以防开发商恶意拖延办证时间。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1、房屋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房屋,但需要经抵押权人同意,并且转让房屋所得价值要优先清偿担保的债务。 2、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零六条【抵押财产的处
办理房产证落宗准备齐全资料去当地房管局就可以申请办理。 一、办理需要的资料: 盖章的申请表;房屋买卖合同; 签订预售合同的买卖双方关于房号、房屋实测面积和房价结算的确认
无房产证房屋买卖协议有效,但仅对房屋产生债权,不发生物权变动的效力。房屋未办理物权登记导致房屋没有房产证属于物权变动问题,不影响买卖协议的效力。 法律依据: 《民法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