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规定产假98天,符合条件的可享受产假180天。
法律依据:《甘肃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九条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产假可休国家规定的98天以及地方规定的30天共128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产假15天;怀孕满4个月流
产假最多休178天,包括法定产假98天以及地方规定80天。 法律依据: 《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条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正常产假98天,最多可休158天。 法律规定: 《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六条: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法律、法规规定外,延长女方生育假60天,给予男方护理假2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