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独资企业不需要设立董事会。个人独资企业,即为个人出资经营、归个人所有和控制、由个人承担经营风险和享有全部经营收益的企业。根据法律规定,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可以自行管理企业事务,也可以委托或者聘用其他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负责企业的事务管理。具体如何管理,投资人可以与受托人或者被聘用的人签订书面合同进行详细约定。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1、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的职权都有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以及执行股东会的决议、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以及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等。 2、法律依据:《
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条件是: (一)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 (三)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
1、市监管部门关于批准设立融资性担保公司的请示文及其附件(包括:①设立审查意见表;②股东约谈记录;③关于对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设立申请的监管及风险处置责任承诺书)。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