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期间贷款买车不一定属于共同债务,要看贷款买的车是否是用于了夫妻共同生活或夫妻家庭日常生活需要,如果是就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关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要看具体情况。离婚后的婚前债务如果是双方有共同意思表示为共同债务或者是用于家庭日常生活开支的就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需要夫妻双方共同偿还。如果是夫妻一方在婚前所借的
一般来说,在离婚案件中,有以下行为可以认定为恶意转移财产: 1.转移已有存款; 2.收入不存入夫妻名下的存折; 3.私自出售房屋; 4.私自出售其他夫妻共同财产; 5.私自无偿转让或赠与夫
若双方达成了协议,则按照协议进行分割;若未对房屋归属达成协议,则由法院按照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分割。认定房屋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要根据婚房的出资情况以及房产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