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假最多休158天,包括法定产假98天以及地方规定60天。
法律依据:《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三条: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条例规定生育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假期外,增加产假六十日,并给予男方护理假十五日。假期工资和奖金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1、单位因男职工按规定休陪产假而扣工资的,不合法。 2、在男职工休陪产假期间,工资应当照常发放; 3、单位无故克扣工资的,职工有权要求其足额支付,否则可以采取协商、申请调解、
1、女职工可享受产假98天,其中产前假15天;难产者,应额外享受15天产假;多胞胎者,每增加一个婴儿,可额外享受15天产假。 2、女职工怀孕4个月内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4个月后流产的
正常产假98天,最高158天,男方享受护理假15日。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