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的法律规定 第十二条总公司在职工正式开始试用期的第一天,应由人事本部安排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一式两份,职工与人事本部各执一份。 第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合同双方中的一方不同意续签的; (二)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合同,完成了约定工作的; (三)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中约定的解除条件出现的。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1、非全日制劳动者的工伤要赔偿,非全日制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经工伤认定为工伤的,由用人单位和工伤保险基金共同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由用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
劳动合同约定赔偿的内容: (一)劳动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导致企业损失的违约责任。 (二)劳动者违反相关约定导致企业损失的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6条规定: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