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用法律保护自身权益(对象为委托外部催收) 当持卡人遇到这种情况时,可以通过录音的方式收取证据,并依据《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的第六十八条,向监管局进行反映,停止他们的催收行为。但需要注意的是,这种方法只针对采用不当催收行为的第三方催收机构。 2、通过“停息挂账”政策与银行进行协商(对象为银行) 停息挂账政策出自《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第七十条,在特殊情况下,持卡人无力偿还欠款、且仍有还款意愿的话,可以和银行平等的进行协商,达成个性化分期还款协议。 行动建议: 当我们面临银行和第三方机构的催收时不要慌张,也不要轻易听信对方提出的解决办法和要求,一定要事先了解这方面的知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1、当事人通过书面形式的向赔偿义务机关申请国家赔偿; 2、赔偿义务机关收到申请后,依法作出赔偿决定; 3、当事人凭生效的判决书、复议决定书、赔偿决定书或者调解书,向赔偿义务
欠条出具后超过三年的,不一定丧失胜诉权,如果没有约定具体的还款日期,诉讼时效为二十年,自欠款之日起计算。如果债务人不履行还款义务,债权人可以依据对方出具的欠条,去法院起诉
一、追偿是目的,不排除极端做法,有可能起诉。 二、刑法196条是针对信用卡逾期的,走法律就是坐牢,罚款。 三、信用卡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