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离婚后探视权强制执行不能执行子女的人身自由,只能要求监护人进行配合。 2、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离婚后的另一方不得探望孩子的情形有对方探视会不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等。 3、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3)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1、可以。 2、探望权是离婚后父亲或母亲对子女的一项法定权利,如果诉讼离婚后,不抚养子女一方的探望权无法得到有效执行的,当事人是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并且可以要求被执行
根据现行法律规定,探望权是子女父母双方享有的法定权利,不及于孩子的祖父母等近亲属,爷爷奶奶没有直接的探视权。根据法律规定,夫妻离婚后,只有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才有探望
孩子的祖父母侵犯探视权的法律责任: 一、赔偿损失。 二、赔礼道歉。 三、责任承担。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