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公原本在某投资机构干了2个月,纯粹是打工的,也没赚很多业绩,案涉金额大致三十万,机构炸雷前就跳槽了,当时老板和高管都被判刑了。今年刚过完春节的时候的时候被警察同志问过话,随后说没大事就放回家了。结果昨天早上4点多,警察同志就到我家了,把我老公带走了,说还是之前投资机构涉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事,就直接带去炮局看守所了,但是他们机构老板和高管不已经被判了吗?怎么还追究我老公的事儿?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判过后还回再抓人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打工的能怎么判?
律师解答
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积极退赃退赔,减少损害结果发生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