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法律行为成立的特别要件是指法律对某些法律行为的特别要求,不是所有的法律行为皆有的要件。主要有: (一)在有因行为,原因欠缺法律行为不成立,原因就成了特别要件; (二)在实践性民事法律行为,物之交付就是特殊要件,民事法律行为在交付完成前不成立。 民事法律行为成立,表意人必须受意思表示的约束,不得擅自变更和撤回。法律行为成立的效力就是意思表示的成立效力。民事法律行为的生效,须以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为前提和基础。已成立的民事行为,不一定发生法律效力。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1)担任被告人的辩护人:2500元~20000元/件; (2)担任自诉人、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2000元~15000元/件; 2、涉及财产关系的:按照代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诉讼案件的收费标准执行。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害的客体是军人的正常执行职务活动。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采用暴力或者威胁手段,阻碍军人依法执行职务。 (三)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为一般主
交通肇事罪的构成要件有四个,首先,其主体要件既包括交通运输人员,也包括非交通运输人员,其次,本罪的犯罪客体是交通运输安全,再次,交通肇事罪主体的主观表现为过失,最后,本罪的客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