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要从通常的情节严重或恶劣的几个因素去考虑: (1)次数; (2)人数,规模; (3)手段; (4)结果; (5)发生时间、地点; (6)被害人情况; (7)动机卑劣程序; (8)行为人一贯表现; (9)行为人对行为过程中出现的伴随情况的处置等。因此,“情节恶劣”应有以下几要素: (1)殴打他人手段恶劣、残忍的; (2)使用凶器的; (3)多次随意殴打他人的,既包括多次殴打同一人,也包括多次殴打不同的人; (4)因随意打人受过治安处罚一次,再次随意殴人的; (5)一次殴打多人的; (6)殴打弱势群体的; (7)殴打他人,致人轻伤的; (8)随意殴打他人,致被殴人自杀等严重后果的; (9)打人取乐,有侮辱情节的; (10)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群众心理严重不安等恶劣影响的,或在群众性聚会期间殴人,或在公共场所殴人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等。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交通肇事罪杀人起诉最大的区别在于主观方面不同, 故意杀人罪的主观态度是直接故意, 而交通肇事罪的主观态度多为过失。 当然,如果交通肇事的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的话,那就不是交
寻衅滋事,破坏社会秩序,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随意殴打他人造成他人身体伤害、持械随意殴打他人或者具有其他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他人,严重影响他人正
从不完全履行所造成的损害的角度,我们可以把不完全履行分为瑕疵给付和加害给付两大类。 1、瑕疵给付 瑕疵给付,是指给付本身不完全,具有瑕疵,以致减少或丧失该给付本身的价值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