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不需要实缴。 可以根据公司的生产运营情况,制定合理的缴纳计划,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实缴即可,但如果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完成缴纳的,则可以面临行政机关的处罚。《公司法》已经将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取消了关于公司股东(发起人)应当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出资,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出资的规定。
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二十六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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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公司类型。 比如说,证券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5000万元,且为实收资本;基金管理公司的最低注册限额为1亿元,且为实收资本等。注册资本认缴制下,一般公司在设立时已经无需
抽逃注册资金的处理: 1、公司的发起人、股东抽逃注册资金的,应及时补足出资;未能及时补足的,应由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5%-15%的罚款; 2、如果抽逃出资数额巨大
开公司注册资金的具体数额只要是依法由公司章程规定的就合适。现行法已经取消了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申请设立公司时,只需申报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即可,但设立公司后,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