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假最多休158天,包括法定产假98天以及地方规定60天。
法律依据:《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一条:符合法定生育条件的夫妻,女方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六十天,男方享受护理假二十天。增加的产假、护理假视为出勤。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1、安置房居住权的时间要看当事人约定或居住权人的死亡时间。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七条规定,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 居
产假最多休128天,其中国家规定产假98天,地方规定产假30天。 法律依据: 《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七条:晚婚公民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15天;已婚妇女晚育的,除
1、国家规定产假98天,符合条件的额外增加60天。 2、法律规定: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