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人破产可以申报债权。保证人承担的保证责任分为两种,一种是连带责任,另一种是补充责任。承担连带责任的担保人申报债权的理由与其他性质连带债务人申报债权的理由是一致的。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担保人,在主债务人还没有向债权人履行清偿义务时,也可以申报债权,主要理由是,主债务人进入破产程序的理由是其不能完全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亦不足以成就,债权人可以选择直接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保证人承担债务,因此,允许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保证人就将来的求偿权申报债权。
法律依据:《企业破产法》第五十条 连带债权人可以由其中一人代表全体连带债权人申报债权,也可以共同申报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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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合同部分,不再履行,已经履行的部分可以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的性质采取恢复原状等补救措施,并可以要求损害赔偿。因此,合同解除不影响合同当事人承担
转让债务的行为若符合以下条件,是有效的: 1、转让的必须是有效的债务。 2、债务转让中被转移的债务具有可移转性,不具有可移转性的债务,不能够成为债务转移合同的标的。 3、债
债权转让有效需满足以下条件: 1、转让的是合法有效的债权,且具有可转让性; 2、转让不改变债权的主要内容; 3、债权的转让人与受让人必须达成债权转让的合意; 4、转让不违反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