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刑法规定,剥夺政治权利是一种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 剥夺政治权利是指剥夺以下权利: (1)剥夺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剥夺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3)剥夺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 (4)剥夺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数罪并罚中有附加刑的,需要执行附加刑。附加刑和主刑不可以彼此合并或者抵销,而是需要单独计算;如果数罪中附加刑的种类相同的,才合并执行;如果种类不同的,则分别执行。 法律依据
1、由监狱管理机关执行:在主刑执行期间,监狱管理机关依照刑法的规定,施行对其剥夺政治权利的处罚,如果罪犯在主刑还未执行之时,其剥夺政治权利的判决已执行完毕,就失去了对罪犯剥
未判剥夺政治权利的,缓刑会有政治权利。缓刑意味着没有执行法院所判处的徒刑,而是给予一个考验期,如果考验期满没有再触犯刑律,经法院判决,可以解除徒刑。 法律依据: 根据《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