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 (一)不动产权属证书; (二)买卖、互换、赠与合同; (三)继承或者受遗赠的材料; (四)分割、合并协议; (五)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 (六)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七)相关税费缴纳凭证; (八)其他必要材料。 不动产买卖合同依法应当备案的,申请人申请登记时须提交经备案的买卖合同。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公证是经常发生的行为,进行房产公证的作用对于房屋最大的影响就是房屋的产权,那么房产公证需要什么资料? 在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公证时,申请公证双方需要向公证处提交相关的资料
1、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2、婚姻登记
房屋过户流程如下: 1、议价:买卖双方先共同商量房屋的价格,或者在中介的居间下,对房屋进行议价。 2、付订金:若买房同意以议价的价格购买房屋,须先付订金。订金是确保契约履行,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