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争议是劳动争议。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条规定,劳动争议的范围是: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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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工节假日若为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该算加班工资。若为正常工作时间,则不算加班工资。 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
1、中介公司不发工资的,员工首先可以与公司协商,要求公司发放拖欠的工资,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到劳动部门的保障监察大队投诉,投诉后他们会责令单位限期支付拖欠的工资;如果单位逾
不扣工资。 《劳动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一条,劳动者依法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