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各地市开始进一步规范出生登记管理,简化新生儿落户程序,推行落户新政。 《关于进一步规范出生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今后,《出生医学证明》是办理出生人口户口登记的法定证件,无需村(居)或乡镇、街道办事处开具落户介绍信。按新办法所强调,依法申报出生登记是每个公民应有的权利,特别是对未婚生育、计划外生育、超计划生育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出生人口,绝不允许随意设立任何前置程序和附加条件,绝不允许推诿扯皮、久拖不决甚至拒绝受理,绝不允许造成“黑人、黑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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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取子女抚养权应收集相关有利的证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1、双方基本条件的取证 对双方的基本条件进行取证,包括但不限于工作性质、工作环境、收入状况、居住条件、文
1、姓名不得使用特殊符号和外语字母登记。 2、姓名不得使用或者含有下列文字、字母、数字、符号:已简化的繁体字;已淘汰的异体字,但姓氏中的异体字除外;自造字;外国文字;汉语拼音
办理条件 1、父母一双或父母双方为成都户口; 2、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婚生婴儿。 新生儿上户口所需证件资料要求具体如下: 1、《出生医学证明》,此证明是由婴儿出生所在医院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