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姐姐此前在某投资单位干了两个月,只是拉业务的,也未曾有太多客户,涉及的钱基本上三十万,单位暴雷前就离职了,当时老板都被判刑了。去年12月的时候被警员找去做过笔录,后来说没什么事就让出来了。结果前些天早上6点多,警员就到我家了,把我姐姐带走了,说还是之前投资单位涉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事,就直接带去房山第一看守所了,但是他们单位老板不已经被判了吗?怎么还追究我姐姐的事儿?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案件判过后还回再抓人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拉业务的会判几年?
律师解答
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积极退赃退赔,减少损害结果发生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