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车辆报废,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五条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1、受害人起诉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为三年; 2、在起诉的时候,应当将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列为共同被告; 3、其余的与普通诉讼一样的规定。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
如何获取交通事故证据: 1、书证的收集。 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中,书证主要包括诊断证明书、医疗费票据、处方、收入证明等。这些证据都需要专门的机构制作。 2、物证的收集。
1、交通事故误工费不是按照日收入计算的,一般是计算月收入或者年收入。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